三 请愿运动的继续与清政府的压制
清政府在宣布缩短国会期限的同时,还发布了一道遣散国会请愿代表的上谕:“现经降旨,以宣统五年为开设议院之期,所有各省代表人等,著民政部及各省督抚剀切晓谕,令其即日散归,各安职业,静候朝廷详定一切,次第施行。”随后,清政府又组织京城商学各界人士举行庆祝活动。据报载,当时“京城东西长安街及正阳门外大街,皆张灯悬旗,达旦未息,灯上皆大书‘庆祝国会’四字,观者塞途”。京师督学局更是特令学生提灯游行,“军乐前引,口唱爱国歌,齐至大清门石栏杆外,三呼万岁”。场面看似热闹非凡,但此举无非意在粉饰太平,并不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表露,“百姓似无感动意,谓此为官场所嘱咐”,人民自然心知肚明。与此同时,也有江苏、浙江、贵州等省谘议局及一些团体,致电资政院表示庆贺之意。但是,这只是少数立宪派人士的行为,大多数立宪派颇为不满,甚至不少资政院议员也不以为然。议员李素表示:“今速开国会之目的不能达,人民失望,而江浙独争先电贺,以懈怠民气,本员甚觉痛心。”易宗夔提议资政院再次议决具奏“请再行缩短年限”,众议员拍手赞成。随着多数人民的不满,请愿运动仍将继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