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淡漠地瞥了我一眼,应了一声“怪不得还是那么胖”,就跑着离开了。
我瞠目结舌。
没认识周汪南以前,我是一个不会跑步的人。
他刚刚话的意思,好像是对我影响多大似的。
我不想欠他人情。
阿南没出息地想要跟上去,被我连哄带骗地提溜回了家。
女生宿舍那场闹剧之后,我再次见到周汪南是在金融系的主题公开课上。周汪南作为代表,在讲台上,阳光折射在他利落的短发上,少年的脸像春风一般入心。他的话说完,对着台下微微一笑,鞠躬下场。
我就是在那一刻觉得,他就是我的神。
现在回想起来,我那时候还挺不容易的,每天蛰伏在周汪南出没的地方,就是为了装个偶遇。狗仔队都没我这么敬业。
比如说,他演讲完我风风火火地拦住他,在众多小姑娘的春心前,自豪道:“周同学,你还记得我吗?我就是在你手心写电话号码的那个。啊……不记得了啊……那你记不记得,我就是上次把衣服扣你身上的那个?”
周汪南摇头。
我又大言不惭地道:“就是把内衣挂你身上,还要对你负责的那个!”